“理享+HK计划”系列产品有保险功能吗?
各产品保险责任如下,详情您可以参考产品页或保险条款。
产品名称 |
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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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年计划1号 |
《弘康鑫溢保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2)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当日保险费已经转入投资账户,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保单账户价值×(1+风险比例)。 上述“风险比例”的取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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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年计划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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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年计划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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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年计划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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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5年计划2号 |
《弘康长乐泰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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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5年计划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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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保2号(享20%旅游权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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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保(享20%旅游权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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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保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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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5年计划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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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65计划4号 |
《弘康安溢保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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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65计划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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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65计划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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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HK365计划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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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180计划 |
《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产品,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间 内 , 我 们 按 照 以 下 约 定 承 担 保 险 责 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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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180计划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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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270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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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270计划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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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365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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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365计划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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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365计划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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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540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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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730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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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90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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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90计划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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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 HK90计划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