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基金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依据本协议及其不时发布的服务规则向陆基金个人用户提供服务,本协议在用户和陆基金之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在接受或使用陆基金提供的服务之前,陆基金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及其不时发布的服务规则,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或限制陆基金责任的条款、排除或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其不时发布的服务规则,否则您无权使用陆基金所提供的服务,您已经注册或使用陆基金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承诺遵守与本协议服务相关的规则,前述所有规则均构成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

一、 陆基金服务内容

陆基金网站是陆基金运营的官方网站(网址:www.lufunds.com,如陆基金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网址,请届时登录新的网址),陆基金网站所提供的各项网站服务和内容、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均归陆基金所有。

陆基金服务是陆基金通过陆基金网站、应用、软件及其指定客户端或入口等各种方式(以下简称“陆基金服务系统“)向用户提供信息披露、产品展示、交易信息发布、交易管理、用户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详情以陆基金服务系统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二、 用户注册

用户在使用陆基金提供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应当按陆基金的要求准确完整的提供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

基于陆基金所提供的服务的重要性,用户了解并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保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应当及时更新并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符合及时、详尽、准确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3陆基金个人用户通过账户、密码或其他指定方式来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使用个人用户账户、密码或其他指定方式登录后在陆基金的一切行为均为用户本人行为。用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个人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三、 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陆基金有权随时变更或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并无需对用户承担责任。此外,由于本服务涉及互联网及移动通讯,可能会因陆基金无法预测或控制的原因,造成服务的中断、取消或者终止,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陆基金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陆基金服务的正常提供,陆基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包括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由此而造成服务的中断,陆基金将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在合理时间内的服务中断,陆基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陆基金有权随时中断、终止或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

3、用户在使用陆基金服务时未按规定向陆基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四、 服务使用规则

用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本服务的协议、规则、规定、程序和惯例;

3、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服务系统;

4、不得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的、淫秽的、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等非法的信息资料;

5、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6、不得利用陆基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陆基金的行为;

7、不干扰或混乱陆基金服务;

8、未经许可不得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

用户需独立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则,陆基金有权做出独立判断立即停止提供服务,用户若在使用陆基金服务的同时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陆基金的服务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五、 知识产权

陆基金服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陆基金提供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以及陆基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均由陆基金或其他权利人依法享其知识产权。因此,用户只可在陆基金服务系统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发布、转载、播放、改编、汇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这些内容或将该等内容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六、 服务费用

1、用户确知并同意,陆基金有权向用户收取服务费。各项服务费用详见用户使用陆基金服务时所列之收费方式说明。陆基金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2、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或陆基金服务系统的提示。

七、 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1、陆基金对于用户提供的、陆基金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

2、如陆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收集投资人相关信息及监管要求需收集投资人相关信息的,投资人承诺并保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配合完成,并保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陆基金可能自公开及私人资料来源收集用户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用户情况,并为用户度身订造陆基金服务、解决争议并有助确保通过陆基金服务系统进行安全交易。用户同意,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之目的,陆基金有权向必要开展合作的第三方提供、查询和收集用户的信息。

4、陆基金按照用户在陆基金服务系统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用户的某些资料。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陆基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用户同意,陆基金可在陆基金服务系统的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6、用户同意陆基金可使用关于用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陆基金持有的有关用户的档案中的资料,陆基金从用户目前及以前在陆基金服务系统中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陆基金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用户同意陆基金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用户的资料进行评价。

7、陆基金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用户的资料。用户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陆基金的信息,陆基金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陆基金的关联实体;

(4)经平台使用方或平台使用方授权代表同意的第三方。

8、个人用户授权陆基金和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个人用户提供给陆基金和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陆基金和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协议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陆基金和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陆基金、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个人用户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

个人授权陆基金和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个人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陆基金和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个人用户的信息。

为确保个人用户信息的安全,陆基金、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本条款自本协议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

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

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400 821 9031)】取消或变更授权。

八、 免责条款

用户同意对因其使用陆基金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风险,陆基金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陆基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都不作担保。对于因不可抗力或陆基金不能避免或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陆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九、 风险提示

1、   用户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陆基金服务系统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陆基金不会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基金交易等方面的异常波动,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金交易等方面异常波动,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3)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4)投资风险: 因相关基金投资本身所造成的基金产品本金和收益的风险;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6)因用户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用户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用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2、   用户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陆基金不保证本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本服务的及时性和/或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本服务或造成损失的,陆基金对用户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陆基金服务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因电信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无法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端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陆基金服务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5)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第三方原因。

以上并不能揭示用户通过陆基金服务系统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用户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十、 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陆基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条款而给陆基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陆基金对用户使用陆基金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十一、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陆基金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陆基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  其他规定

1、本协议从用户签署协议时生效,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视同签署。

2、本协议与陆基金公布的其他条款和规则的名词解释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应以本协议为准。

3、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陆基金保留制定和单方随时修改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规则)的权利,并公布经修订后的协议,不做逐一通知。如用户于经修订的协议的生效日起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被视为用户已经阅读并充分了解经修订的内容,并同意接受修订后协议的约束。如果用户不同意,则可以终止使用本服务。